駕駛證被扣留怎么處理

導讀:
駕駛證被扣,駕駛人不能開車,如果開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那么駕駛證被扣留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駛證被扣,駕駛人不能開車,如果開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關于駕駛證被扣留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的情況,那么交警部門在核查事故的時候,可能會扣留車主的駕駛證,這時候大家就不知道怎么處理了,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駕駛證被扣留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駕駛證被扣留需要分析情況決定,要分析是何種原因被扣留的,如果是C類駕駛證被扣12分(包括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將暫扣駕駛證,并重考科目一,待考試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駛,在此期間開車屬于無證駕駛,所以一般情況下駕駛證被扣留了得先找原因才能進行處理。
駕駛證被扣,駕駛人不能開車,如果開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機動車駕駛人拿回暫扣駕駛證的流程為: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教育通知書,攜帶身份證、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登記手續,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去車管所拿回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駕駛證被扣留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我們知道駕駛證被扣留之后,我們要分析被扣留的原因,然后參加學習后,考試合格就可以拿回了。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也可以來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