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滯納金怎么算,違章滯納金什么時候開始

導讀:
公安部最近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那么違章滯納金怎么算,違章滯納金什么時候開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部最近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關于違章滯納金怎么算,違章滯納金什么時候開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部門對不規范的行車處罰是行政處罰,在扣除相應駕駛分時也會對違法行為人進行罰款處理。這個罰款是必須按時繳納的,如果沒有按時繳納會產生相應的違約金,那么違章滯納金怎么算,違章滯納金什么時候開始?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下。
1、由交通民警現場開出的罰單,需要在15天內繳清罰款,否則就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來計算。
2、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查詢并且打印出了告知單,那么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了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因此各位車主一定養成定期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的習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最多不超過1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滯納金。
公安部擬增加“上限條款”避免“天價罰單”。
公安部最近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于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公安部公布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這就是說,“天價滯納金”、“滯納金滾雪球”現象將從此終結。
綜上,違章滯納金是從開出罰單的第十六天開始進行計算,違章滯納金利息是每天千分之三,但不會超過罰款總數。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違章滯納金怎么算,違章滯納金什么時候開始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上面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