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承包的方式

導讀:
這種承包方式要求承發包雙方密切配合;涉及決策性質的重大問題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作最后的決定。這是國際上通行的獲得承包任務的主要方式。那么公路工程承包的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種承包方式要求承發包雙方密切配合;涉及決策性質的重大問題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作最后的決定。這是國際上通行的獲得承包任務的主要方式。關于公路工程承包的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路工程承包的方式
(一)按承包范圍(內容)劃分
按工程承包范圍即承包內容劃分為建設全過程承包、階段承包、專項承包和“建造—經營—轉讓”承包4種。
1、建設全過程承包
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統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采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單位即可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詢價與選購、材料訂貨、工程施工、生產職工培訓、直至竣工投產,實行全過程、全面的總承包,并負責對各項分包任務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這種承包方式要求承發包雙方密切配合;涉及決策性質的重大問題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作最后的決定。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各種大中型建設項目,好處是可以積累建設經驗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經驗,節約投資,縮短建設周期并保證建設的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當然,也要求承包單位必須具有雄厚的技術經濟實力和豐富的組織管理經驗
2、階段承包
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建筑安裝施工等。在施工階段,還可依內容的不同,為3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部分包料
(3)包工不包料
3、專項承包
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于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輔助研究項目,勘察設計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礎或結構工程設計、工藝設計、供電系統、空調系統及防災系統的設計,建設準備過程中的設備選購和生產技術人員培訓,以及施工階段的基礎施工、金屬結構制作和安裝、通風設備和電梯安裝等。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國際上通稱bot方式,即建造—經營—轉讓英文的縮寫。這是20世紀80年代新興的一種帶資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個大承包商或開發商牽頭,聯合金融界組成財團,就某一工程項目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取得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許可。這些項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電廠等。政府若同意建議和申請,則將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特許權授予財團。財團即負責資金籌集、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許期內經營該項目,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回收投資,償還貸款并獲取利潤;特許期滿即將該項目無償地移交給政府經營管理。
(二)按承包者所處地位劃分承包方式
1、總承包
2、分承包
3、獨立承包
4、聯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三)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承包方式
1、計劃分配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計劃部門分配建設工程任務,由設計、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在我國,曾是多年來采用的主要方式,隨著改革的深化已為數不多見。
2、投標競爭
通過投標競爭,優勝者獲得工程任務,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這是國際上通行的獲得承包任務的主要方式。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從以計劃分配工程任務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實行投標競爭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稱協商承包,即不需經過投標競爭,而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協商,簽訂委托其承包某項工程任務的合同。
4、獲得承包任務的其他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販、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此外,依國際慣例,由于涉及專利權、專賣權等原因,只能從一家廠商獲得供應的項目,也屬于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于此類項目的實施,可以視不同情況,由政府主管部門以行政命令指派適當的單位執行承包任務;或由主管部門授權項目主辦單位(業主)或聽其自主,與適當的承包單位協商,將項目委托其承包。
二.公路工程承包協議書范本
甲方:
乙方:
XX縣XX縣人民政府批準修建,XX縣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在擇優的基礎上,確定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公路工
程的施工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公路工程
工程內容:公路工程,全長公里,路基寬米,路面寬米。
工程地點:承包范圍:按工程施工圖紙,路面寬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層寬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質量:按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達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價款:人民幣萬元,
資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萬元結算,實做實收,不含稅。
第二條工程圖紙
公路施工圖紙,由甲方負責提供,提供日期為本合同簽訂日期,施工圖紙提供壹套。
第三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監理工程師(理事會)和甲方駐工地代表,理事會履行工程施工監理;工程量計量、簽證等技術工作職權,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和職責。
第四條乙方駐土地代表
公路項目經理部為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機構,其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五條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應負責辦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遷及其他地面附著物遷移的工作,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甲方在15天內負責辦理好施工所需電力、通訊等外接線路的聯系、協調工作,以確保施工期間的需要。
3、處理當地群眾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糾紛、爭執、沖突,防止不良事故的發生。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工期順延。
第六條乙方工作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經甲方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告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保衛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工程、財產和人身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暫時停工
一旦駐工工程師發出指令,乙方應按照駐工工程師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暫時停工期間,合同工期不予延長,一切費用業主不予補償。
第八條工期和延誤
1、本合同工期為_____個月,乙方應根據交工驗收的規定在合同工期內或批準后的延長工期內完成,從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有權要求延長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額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質、等級上的變更。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誤或違約而發生的其他特殊情況。
上述情況發生后,乙方應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駐工代
表在與乙方適當協商并報經業主批準后確定延長工期的天數。
3、除2款規定給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無法按上級規定的時間驗收和影響上級補助資金,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繼續承擔完成本工程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的檢查,并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檢驗人員提出要求進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十條工程質量
1、質量等級:達合格以上工程
2、評定標準:按照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門、會昌縣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的規定。
3、由于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工程”這個條件,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返工費用,工期不變。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具有復蓋、掩蓋的隱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檢合格后及時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通知應包
括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應準備好驗收簽證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返工,重新驗收至合格。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造價即為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合理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不隨材料價格的變化而調整。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基礎工程未能按圖紙要求的尺寸、標高進行施工,經駐工代表、監理檢測,駐工工程師報業主批準確定的工程量增減。
第一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1、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可具體明確)
2、最終支付時間要具體明確。
第十四條工程質量保證金
1、質保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5%,從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質保金的退回:工程驗收質量合格,將質保金退還給乙方。
第一十五條材料供應與材料試驗
1、材料供應: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無其它約定)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采購、提貨、驗收、運輸、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的要求,乙方對所有驗收材料質量負全部責任。
2、材料試驗檢測
(1)、本合同工程須嚴格按試驗規程和規范要求進行常規試驗檢測及有關專項檢測和試驗,試驗檢測統一到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試驗檢測中心進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鋼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須進行檢測,提交檢測合格證明,經駐工代表簽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竣工驗收
1、本工程的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初驗)和竣工驗收兩次。
2、驗收的法律依據: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按前款規定,向甲方提出書面初驗收申請報告或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同時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資料:
(1)、工程竣工圖表。
(2)、工程質量控制文件
a、工程質量自檢報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b、試驗檢測報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資料:強度檢測試驗資料、工序施工檢測記錄。
(3)、施工原始記錄。
(4)、施工總結。
4、當工程初驗不合格,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時,除沒收質量保證金外,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視為違約,除相應順延工期外,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
2、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單。方中止合同,于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價款的2%。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產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甲方可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事故責任或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其他事項
1、關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關于保險:如有必要甲、乙雙方各自為工程及施工人員保險、費用各自承擔。
3、其他未盡事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內容一部分。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終止和份數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鑒章齊全,經審簽監證后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終止。
3、合同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分別報送縣交通局和鄉鎮政府備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監證單位(蓋章)
訂立合同時間:年月日
三、公路工程承包協議書范文
發包人:**區*村*村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村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點:**西村
3、承包范圍: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5、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款15萬元。
(二)、技術要求
1、路面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寬3.5米。
2、18cm厚3:7灰土墊層。
(三)、施工及質量要求
1、路基處理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并清除地表雜草,然后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總造價的98%。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2%,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后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甲方:乙方:
20xx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