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現場處罰程序

導讀:
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執法人員必須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報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備案;四、現場處罰后的有關事項現場執法檢查后,除對違法行為實施現場處罰外,對其他的違法行為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立案。那么環境保護現場處罰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執法人員必須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報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備案;四、現場處罰后的有關事項現場執法檢查后,除對違法行為實施現場處罰外,對其他的違法行為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立案。關于環境保護現場處罰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現場處罰的適用條件:
(一)違法事實清楚、確鑿,情節輕微;
(二)認定違法事實有法定依據;
(三)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現場處罰決定書的內容(附后)
三、現場處罰程序
(一)執法人員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蓋有公章的《×××環境保護局當場處罰決定書》;
(二)執法人員在《×××環境保護局當場處罰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三)告知當事人的權利
1、當事人如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環境保護局當場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環保部門申請復議;
2、當事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在復議期間必須履行處罰決定的內容;
(四)將《×××環境保護局當場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五)備案。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執法人員必須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報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備案;
四、現場處罰后的有關事項
現場執法檢查后,除對違法行為實施現場處罰外,對其他的違法行為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