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協商后如何處理

導讀: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并履行協議。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發生的。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那么交通事故協商后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并履行協議。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發生的。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關于交通事故協商后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交通事故協商后如何處理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并履行協議。建議去交警隊辦理。,直接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如果雙方協商好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簽訂書面的協議。簽訂協議,履行協議即可。
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首先是現場調查、取證;
其次是檢驗、鑒定,即對涉案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速度、痕跡、物品甚至是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在該階段出于鑒定需要,一般會對事故車輛進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鑒定報告出具后5日;
最后,根據上述證據及相應鑒定報告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協商后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時首先需要現場調查、取證。若還遇到其它問題,歡迎上的法律平臺,咨詢專業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