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交通事故糾紛出新招

導讀:
地點:交警大隊設有調解室昨日上午9時許,市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培訓班開班儀式在市警察學校舉行,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員、18家保險公司理賠業務相關負責人、市交警系統相關負責人等參加。這成為解決交通事故糾紛的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方法外又一條有效途徑。”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張宇介紹說,目前,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7名專職調解員,就職于委員會下屬的3個調解室。年內,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機制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據介紹,接下來,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還將吸納保險機構參加調解。那么威海交通事故糾紛出新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點:交警大隊設有調解室昨日上午9時許,市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培訓班開班儀式在市警察學校舉行,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員、18家保險公司理賠業務相關負責人、市交警系統相關負責人等參加。這成為解決交通事故糾紛的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方法外又一條有效途徑。”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張宇介紹說,目前,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7名專職調解員,就職于委員會下屬的3個調解室。年內,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機制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據介紹,接下來,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還將吸納保險機構參加調解。關于威海交通事故糾紛出新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點:交警大隊設有調解室
昨日上午9時許,市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培訓班開班儀式在市警察學校舉行,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員、18家保險公司理賠業務相關負責人、市交警系統相關負責人等參加。
市交警支隊事故科科長楊建清告訴記者,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優勢,更好地解決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損害賠償糾紛,2011年4月25日,市交警支隊聯合市司法局、市保險行業協會等多部門聯合成立了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并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設立了首個人民調解室,從事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工作。2011年12月上旬,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二大隊調解室也相繼成立。這成為解決交通事故糾紛的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方法外又一條有效途徑。
“每個調解員平均每天受理2起案件。”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張宇介紹說,目前,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7名專職調解員,就職于委員會下屬的3個調解室。截止到2011年12月28日,他們共受理申請420起,其中,301起符合條件的案件得到成功調解,成功率達98%。
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春節后,我市將再增三處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室。三個調解室將設在交警支隊四大隊、五大隊和六大隊。年內,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機制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
據介紹,接下來,交通事故糾紛調解委員會還將吸納保險機構參加調解。調委會在調解涉及保險賠償的糾紛案件時,將提前3日把調解時間、地點通知相關保險機構,由保險機構派理賠人員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調解。保險理賠人員的提前介入將有效解決誤工費、護理費、傷殘等級鑒定等內容的協調問題,進一步方便市民。
時間:調解時間最快1小時
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一起交通傷人事故的當事人李某和周某來到交警二大隊調解室。在調解員的協調下,二人很快就事故傷者周某女兒的護理費賠償問題達成協議,經在《人民調解協議書》上簽字確認后,調解工作順利完成。在該調解案件處理中,從調解申請到事故相關材料審核,再到進行調解,直至最終簽訂協議,前后不足1小時。
“交通事故責任已認定、治療終結的交通事故糾紛都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張宇告訴記者,交警部門送達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時,會告知、提醒各方當事人解決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糾紛可選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或訴訟程序。當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人民調解時,可向調委會遞交《人民調解申請書》,只要相關材料齊全可即時受理。[page]
據介紹,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在申請人民調解時,需提交交警部門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治療結束后的治療費用相關單據。存在傷殘情況的,需開具傷殘等級證明,存在護理費、誤工費賠償的,還需提交工資單據等相關證明材料。
“只要材料準備得比較齊全,調解工作通常可以隨到隨辦,隨辦隨結。”張宇介紹說,根據規定,每起調解案件都需要在15日辦結。對于復雜的糾紛,經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費用:人民調解糾紛零收費
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主要是在調解員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為依據進行的一種群眾性司法活動。整個調解過程零收費。
據張宇介紹,采用司法程序來解決糾紛,需經過立案、聘請律師、開庭審理直至案件辦結等多個環節,所需時間至少1個月。不僅如此,在過程中還需要支付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多項費用。而采用人民調解來化解糾紛,不僅流程短,還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同時,調解過程也不受次數限制,只要各方當事人需要,調解人員可反復進行協調、調解,對欠缺相關知識的當事人進行相關法規的解釋、說明。
另據了解,調委會據調解結果開具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在調解協議生效30日內,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協議書經司法確認后,在一方未按規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