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調解

導讀:
但此階段調解工作須雙方當事人一致提出申請才能啟動,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交通隊給予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交通隊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此階段調解工作須雙方當事人一致提出申請才能啟動,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交通隊給予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交通隊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中的調解一般分為兩個階段,一是交警處理階段的調解,二是法院審判階段的調解。本文僅講交警處理階段的調解。
此階段的調解對于處理交通事故比較方便快捷,但是,對于調解協議沒有強制的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最終還是走向法院。
調解時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既可以本人親自參加調解,也可以委托律師參加調解;交警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當事人的責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賠償數額,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時間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賠償數額,雙方在交警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確認雙方賠償數額。
但此階段調解工作須雙方當事人一致提出申請才能啟動,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交通隊給予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交通隊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交通隊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交通隊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如果雙方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交通隊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在調解期間,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