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須多久交車

導讀:
交通事故發生時,我們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交警來根據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進行責任劃分和相應的人員或者車輛的處罰。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那么交通事故必須多久交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發生時,我們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交警來根據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進行責任劃分和相應的人員或者車輛的處罰。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關于交通事故必須多久交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發生時,我們第一時間選擇報警,由交警來根據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進行責任劃分和相應的人員或者車輛的處罰。事故的處理是有規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處理過程中交通事故必須多久交車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1、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受害方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由法院對車輛進行查封或扣押,這時如果車主提供擔保,也可以將車輛開走,以免產生營運損失。
2、交警扣車什么時候可以扣車。現行法律并沒有賦予交警隨意扣車的權利。只有在需要對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等取證工作時才可以暫扣車輛,而不能以司機可能逃跑等理由扣留機動車。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4、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車輛扣留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一般是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的交通事故必須多久交車相關內容,根據法律法規交車必須要對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等取證工作時才可以,而不能以司機可能逃跑等理由。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在線法律咨詢平臺,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