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的依據是怎樣的

導讀: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交警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所謂“以法律為準繩”,是指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之上,以國家公布的交通法規和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為標準,運用有關條文,依法對交通事故作出正確的責任認定。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的依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交警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所謂“以法律為準繩”,是指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之上,以國家公布的交通法規和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為標準,運用有關條文,依法對交通事故作出正確的責任認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的依據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交警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更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的依據是怎樣的的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為人的主觀過錯、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交警部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堅持“以事實為論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這是我國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我們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基本原則。所謂“以事實為依據”,是指在概述事故基本情況和當事人主要違章情節時,要以調查的客觀事實作基礎,如實反映交通事故情況,既不能擴大,也不能縮小,從而認定交通事故全部事實,使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工作真正建立在客觀的基礎上,任何時候都經得起檢驗。所謂“以法律為準繩”,是指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之上,以國家公布的交通法規和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為標準,運用有關條文,依法對交通事故作出正確的責任認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相互聯系的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沒有查清交通事故事實或事實認定有錯誤,就無法正確適用交通法規,同樣,交通事故的事實查得清楚,如果沒有準確運用交通法規的規定,仍然不可能得到正確的責任結論。所以兩方面都不能忽視,任何只顧一個方面,忽略另一個方面的認識都是錯誤的,只有兩者充分兼顧,互相統一,才能真正準確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堅持“全面分析,綜合評斷”的方法。對事故責任認定首先要從各個角度、各個方面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把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種相關的因素都找出來,不管這種因素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必然的還是偶然的,主觀上的還是客觀上的,都要認真加以分析,研究判斷每一因素與交通事發生之間的內在聯系及各個因素之間的具體聯系,然后抓住矛盾,嚴格按照交通事故責任的構成,從是否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存在,違章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等綜合進行考慮,從而作出準確的責任認定。
詞句要準確、恰當,文字要簡練、通順,并盡可能使用專業術語,制作后要反復檢查,認真修改,特別要注意檢查認定書與其他現場調查是否有矛盾,仔細核對無誤后,經領導審批打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即: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1、是否有損害結果的發生。一切的責任都是圍繞著損害結果的產生而產生的,如若沒有損害結果,則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承擔問題。
2、當事人駕駛過程中是否有交通違法違紀行為。可以理解為客觀上當事人是否能夠遵循了道路車輛交通行駛規則的規定,主觀上當事人是否屬于疲勞駕駛或是醉酒駕駛等情形。
3、當事人是否有駕駛資質。如果駕駛員沒有正規的駕駛資質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的,則必然存在著一定事故責任。
4、當事人對事故發生的自我處理。包括事故發生前和事故發生后的行為情況。諸如,⑴對于事故發生前的征兆,當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⑵肇事車輛的駕駛員是否在事故發生后逃逸而避開了自己在事故發生后所應承擔的相應義務;⑶其他可能影響事故程度級別的當事人的自我處理行為。
發生交通事故后,選擇逃逸之后加重自身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的依據是怎樣的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