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到對方單位開工資證明有用嗎 起訴離婚不成功怎么辦

導讀:
也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的經濟證明有所幫助。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起訴離婚到對方單位開工資證明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也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的經濟證明有所幫助。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關于起訴離婚到對方單位開工資證明有用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雙方在離婚時很容易因為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及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產生糾紛,這時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可以就實際情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求。在提交離婚證據的時候最好收集一些對自身有利的證據,以維護自己的離婚權益,那么起訴離婚到對方單位開工資證明有用嗎?
起訴離婚到對方單位開工資證明有用嗎?起訴離婚的證據如下: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證據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則法院一般是不會采信的,在證據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雙方經濟狀況
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證據材料
產權證、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8、子女狀況
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9、財產清單
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如果夫妻雙方都比較富裕,則需要調查清楚一方的財產情況,以免遺漏,還要防范一方轉移、隱匿財產。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較高,有必要查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了。
也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的經濟證明有所幫助。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不忠于婚姻的情況,另一方可以收集并出具其出軌的證明,這在法院判決離婚案件時,對照顧無過錯一方是非常有利的。總之在離婚訴訟案件中,要對當事人雙方的財務情況進行完整真實的調查。
起訴離婚不成功怎么辦?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離婚的現象越來越多,甚至超過了結婚的數量。在這一現象背后又體現出很多很多事情,比如:家庭不和睦,起初離婚不成功怎么辦,離婚后財產的分配情況如何。讓小編帶領大家看一下關于離婚的一些過程和內容。
一、感情破裂是目前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判斷感情破裂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提到了關于起訴離婚不成功怎么辦的方法。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根據《民法典》,其中提到了起訴離婚不成功怎么辦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于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如果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以上訴訟離婚中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需要男女雙方第二次訴訟時法院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第一次判決生效后的六個月后。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三、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可以知道準許雙方離婚的原則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時《民法典》列舉了四種法定情形。
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