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是怎樣進行的

導讀:
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是怎樣進行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是怎樣進行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現了交通事故以后,當交警取證后,會判定出責任方,然后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雙方都要簽字。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是怎樣進行的?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人民法院在審理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民事賠償案件中,既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鑒定結論加以使用,那么劃分事故責任,就應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則,就不具備證據合法性的特征,從而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制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事故認定書必須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如我院審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該交通事故發生在鄉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該民警并無鑒定人的資格。法院審理該案時并未對鑒定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2、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公布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存在著這樣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手續不規范,有的根本沒有送達有關當事人,有的只送達當事人一方而沒有送達另一方;二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雖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了有關當事人,但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如我院審查的多起該類民事申訴案件中,交管部門均未向當事人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及理由。
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二:實體上如何審查、判斷
1、對有證據認定事故責任時,審查責任認定是否恰當。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審查與判斷,首先要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否與認定事實的證據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并且對該事實證據作出具體的分析。如車輛的駕駛員是否為車輛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實際所有人),駕駛員是否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有無駕駛無號牌車輛或駕駛不符合行駛技術要求的車輛的行為、有無無證照駕駛等違法行為等;有無在緊急情況下,駕駛員出于社會公益,比如為救災、救人、追捕犯罪分子,而發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擔事故責任,應由受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的情況。
2、沒有證據認定事故責任時,審查責任的認定是否恰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如因當事人的行為致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就要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推定。如因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3、審查事故認定書的用語是否規范、適用法律條款是否正確、恰當。
4、審查法院判決、裁定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是否正確,判決、裁定的結果是否恰當。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就損害賠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的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在審查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時,我們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認真審查法院的判決、裁定,看其認定的事實是否正確、其結果是否恰當。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認定書審查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官網,可免費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