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提交什么材料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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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以后會報警,交警會根據現場的證據判定責任方,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服從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結果。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提交什么材料?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期限是多久?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提交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需要的資料有:
1、書面的《復核申請書》一份(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據);
2、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事故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書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事故當事人與委托人的關系證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提交的材料有:書面的《復核申請書》一份;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一份。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官網,可免費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