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

導讀:
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債權債務訴訟時效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那么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債權債務訴訟時效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關于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債權訴訟時效注意事項
□◆債權債務訴訟時效問題: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根據這些規定,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其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第一,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的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具體到你的情況,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張過權利,則兩年的訴訟時效從你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如果無證據證明,則適用20年訴訟時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內可隨時直接起訴。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張權利后又超過兩年才起訴或者再次向對方提出還款要求,則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延長債務訴訟時效的若干辦法
我國《民法通則》對債務清償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未能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權利,債權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否則,將承擔駁回訴訟請求等敗訴的后果。但是,《民法通則》第140條有這樣的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所以,在快到訴訟時效期滿時可以采取下面10種自救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以實現自己的權利。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臼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清欠,盡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制備忘錄。債務人不愿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
10、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分期債務訴訟時的計算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規定第5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據此規定,你債權的最后一筆還款期限應該是在2007年的12月間,此后的兩年之內是訴訟時效期間,若過了此期間沒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有可能喪失勝訴權。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你們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對違約責任有明確約定的按合同處理;如沒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