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保全必須具備的條件

導讀: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情況不緊急的則可以不受此時間的限制。那么訴前保全必須具備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情況不緊急的則可以不受此時間的限制。關于訴前保全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于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持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繼續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財產保全提出的主體不同。訴前財產保全只能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無權主動采取,另外應注意提出人稱為申請人,不能寫為原告。發動訴訟中的財產保全的主體有兩個,一是民事訴訟當事人,二是人民法院。
第二、財產保全提起的時間有別。訴前財產保全發生在訴訟之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則是訴訟之后。
第三、法律對提供擔保的要求不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93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第四、法院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時限不同。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情況不緊急的則可以不受此時間的限制。最后應注意的是,財產保全措施解除的條件不同。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法院應當主動解除財產保全;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則是以被申請人是否提供擔保為條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