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帶上起訴狀、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訴訟費用事先由原告墊付。那么欠款訴訟程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帶上起訴狀、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訴訟費用事先由原告墊付。關于欠款訴訟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進行公告。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欠款多少可以判刑
欠錢不還不構成犯罪。但借錢的時候就虛構事實,本來就沒有還錢的意思,涉嫌構成詐騙罪。
1、當欠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借款人可以到法院起訴欠款人。
(1)、準備起訴。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附上證據材料,例如借條或者借款合同。對于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于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2)、立案。帶上起訴狀、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訴訟費用事先由原告墊付。
(3)、開庭審理。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補充材料,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如果事實證據清楚,那么法院會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就是判決被告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
(4)、強制執行。判決書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告在判決生效以后依然不履行還款的義務,那么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被告的財產進行司法拍賣來抵償借款和利息。
2、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