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的認定標準及處罰

導讀:
交通逃逸在進行認定和處罰的時候,是需要根據交通法以及刑法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的,這樣才能對其的情形來認定,從而合法處罰的。而且有逃逸情節的要加重處罰。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那么交通逃逸的認定標準及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逃逸在進行認定和處罰的時候,是需要根據交通法以及刑法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的,這樣才能對其的情形來認定,從而合法處罰的。而且有逃逸情節的要加重處罰。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關于交通逃逸的認定標準及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逃逸在進行認定和處罰的時候,是需要根據交通法以及刑法的相關法律規定來的,這樣才能對其的情形來認定,從而合法處罰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交通逃逸的認定標準及處罰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1、行為人處罰。一般交通肇事罪要死亡1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承擔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才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有逃逸情節,只要一人重傷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而且有逃逸情節的要加重處罰。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2、相關人員處罰。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出于逃避法律責任,但履行救助義務。如行為人交通肇事將人撞倒后,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后逃離現場。120醫護人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這種情形下,行為人雖構成逃逸,但主觀惡性不深。對于這種情形,認定責任時應該從寬。
2、出于逃避救治傷者,逃逸后主動投案。法律之所以規定逃逸是加重情節,就是考慮對受害人生命的保護。逃逸造成的最嚴重后果就是,使傷者缺乏救助,導致傷勢嚴重以致死亡。所以這種情形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3、既逃避法律責任又逃避救治傷者。行為人在主觀上大多是兩者的競合。對于這種情況,顯然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在量刑幅度內予以從重。如果其結果導致受害人的死亡,則是逃逸行為情節的再次加重,構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