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借錢是屬于賭債還是借款

導讀:
被告黃某并未到場。黃某的代理律師表示,14萬元的借條是黃某和易某在賭桌上形成的債權債務,本身打麻將賭博的行為就違法。易某向法官表示,自己也清楚賭場上的賭債是無法得到保護的,自愿放棄了9萬元的索要請求。”黃某借錢的事實很清楚,又是雙方的真實意愿,還錢是應該的。所以,黃某向易某出具的5萬元借條屬于借款性質,應當歸還。另有律師則表示,易某打麻將贏了錢,黃某打麻將輸了錢,借易某的錢來還賭債,那這5萬元錢便是違法的,所寫的借條也同樣是無效的,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那么賭場借錢是屬于賭債還是借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告黃某并未到場。黃某的代理律師表示,14萬元的借條是黃某和易某在賭桌上形成的債權債務,本身打麻將賭博的行為就違法。易某向法官表示,自己也清楚賭場上的賭債是無法得到保護的,自愿放棄了9萬元的索要請求。”黃某借錢的事實很清楚,又是雙方的真實意愿,還錢是應該的。所以,黃某向易某出具的5萬元借條屬于借款性質,應當歸還。另有律師則表示,易某打麻將贏了錢,黃某打麻將輸了錢,借易某的錢來還賭債,那這5萬元錢便是違法的,所寫的借條也同樣是無效的,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關于賭場借錢是屬于賭債還是借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6年多前,黃某因為打麻將輸了不少錢,于是她找到同在賭場上的姊妹伙易某借錢救急。易某礙于情面,將贏來的錢借給了黃某,當時黃某并寫下了借條。事隔多年后,黃某不認這筆賬了,認為屬于賭債不該還。曾經形影不離的姊妹伙,如今反目成仇,昨天易某和黃某雙方在大足區法院對簿公堂要求審個輸贏。
易某和黃某兩人形影不離將近20年,一起做過生意。2006年,兩人長期在某一茶樓打成麻,一炮3000元。在此期間,黃某在2006年9月17日寫下一張向易某借款9萬元的借條,在2006年9月21日向易某出具一張5萬元的借條。
2009年,那家茶樓東窗事發。原來,茶樓老板安的機器麻將有假,所以這些賭友十打九輸。茶樓老板被法院以賭博罪判刑2年,緩刑2年。
從昨天開庭審理的情況看,黃某向易某出具的9萬元借條是因為在賭場上,黃某差別人的賭債,別人又差易某的賭債,最終通過轉賬,黃某欠了易某9萬元,并打了9萬元的借條。
易某稱,第二張5萬元的借條來源是,兩人在同一家茶樓打牌,但并未在一張牌桌上打麻將。黃某是在另一牌桌上打牌輸錢因差“水錢”(向放高利貸的人借錢)被社會上的人逼著還債,黃某就找易某救急,易某礙于情面,將自己剛贏來的5萬元借給了黃某,事后,黃某向易某出具了5萬元的借條。
被告黃某并未到場。黃某的代理律師表示,14萬元的借條是黃某和易某在賭桌上形成的債權債務,本身打麻將賭博的行為就違法。所以,借條行為無效。
面對昔日姊妹借錢不還的局面,易某還請來律師在法庭上譴責黃某不道義。
庭審結束,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易某向法官表示,自己也清楚賭場上的賭債是無法得到保護的,自愿放棄了9萬元的索要請求。而對5萬元的借條,易某請求法院判黃某歸還。
律師不同看法:賭場上借錢救急,受不受法律保護?
律師表示,“欠債還錢,黃某這錢應該歸還。”黃某借錢的事實很清楚,又是雙方的真實意愿,還錢是應該的。只要不是在同一張牌桌上借錢,借錢行為完成,其借貸行為就成立,至于借錢人把錢借來干什么,出借人就無法掌控,而出借人的錢是怎么來的,借錢人也無權干涉。所以,黃某向易某出具的5萬元借條屬于借款性質,應當歸還。
另有律師則表示,易某打麻將贏了錢,黃某打麻將輸了錢,借易某的錢來還賭債,那這5萬元錢便是違法的,所寫的借條也同樣是無效的,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黃某向易某出具的5萬元是在賭場上出具的,有悖合同法,是屬于賭債,既然是賭債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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