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病臥床欲離婚,法官床前開庭解憂愁

導讀:
原告重病臥床欲離婚,法官床前開庭解憂愁--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解除婚姻關系,撕開內心的陰霾。一次患病讓原告徹底心灰意冷當時,原告生病入院,兒子在外求學。六年間,原告相繼患上多種疾病。如今,原告腫瘤擴散,醫生勸誡她,較大的情緒波動也是病情惡化的原因之一。于是,原告堅定了離婚的決心,臥床不起的她只能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盡管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師提出向法庭提交書面意見,但考慮到離婚案件的特殊性質以及原告的身體狀況,還是盡努力挽回這段感情。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那么原告重病臥床欲離婚,法官床前開庭解憂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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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重病臥床欲離婚,法官床前開庭解憂愁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解除婚姻關系,撕開內心的陰霾。
結婚20余年
纏綿病榻的她
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法庭
只為解除婚姻關系
無奈她身患重疾
不能到庭參加訴訟
近日,東麗法院新立法庭法官石金娟和法官助理李琬璐將庭審搬到了她的病床前,在一張堆放雜物的桌子上收拾出一小塊兒空間,支上兩個凳子,就這樣開庭了
臥病在床的她為何離婚心切
原告和丈夫經朋友介紹相識,確立戀愛關系,并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良好。但兒子出生后,矛盾接踵而至。
原告曾因家庭瑣事與被告的母親等親屬產生口角,被告孝順又不善言辭,勸原告多多忍讓,原告內心積攢了不少委屈。
后來原告工作發生調動,工作壓力驟增,精神抑郁焦慮,時常難以入睡,因與被告生活習慣不同,夜間更是輾轉反側。
一次患病讓原告徹底心灰意冷
當時,原告生病入院,兒子在外求學。被告脾氣急躁,原告感受不到丈夫的關懷,內心苦悶愈發無處排解,便產生了離婚的念頭。可是她多次與被告談及此事,被告都不以為意、敷衍塞責。
六年間,原告相繼患上多種疾病。病痛纏身的她每當想起往事,都情難自抑、暗自垂淚。如今,原告腫瘤擴散,醫生勸誡她,較大的情緒波動也是病情惡化的原因之一。于是,原告堅定了離婚的決心,臥床不起的她只能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
支離破碎的婚姻能否破鏡重圓
法官調解:你與他是自由戀愛,結婚多年并無大的矛盾。現在患病正是需要家人的陪伴和照顧,是否考慮再給彼此一個機會?
原告搖了搖頭:哪個女人不想嫁給一個寵愛自己的丈夫呢,我不求大富大貴,年輕時的愿望就是嫁給一個敬重我、疼惜我的丈夫,過平淡的日子。新婚燕爾,他的確疼愛我、包容我。可是后來在一次次矛盾中,我們缺乏溝通,積攢了埋怨和委屈,如今已經不知從何談起,感情也日益消磨殆盡。現在我為了自己的健康,最大的心愿就是解除和他之間的夫妻關系,撕開內心的陰霾。
庭審中,被告也表示
愿意尊重原告的想法
二人之間已經沒有感情
同意離婚
最終
雙方以調解方式結束了這段婚姻
庭審結束后
原告艱難地支撐起自己的身體
緊緊握住法官的手
連聲道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盡管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師提出向法庭提交書面意見,但考慮到離婚案件的特殊性質以及原告的身體狀況,還是盡努力挽回這段感情。原告僅是行動受限,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思。
開庭條件雖然簡樸,但是當事人雙方的陳述情真意切,相較于閱讀冰冷的文字,法官能夠切實地了解到夫妻雙方二十余年的婚姻生活,即便雙方無和好的可能,也幫助他們在平和的氛圍中結束這段關系。
來源:東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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