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及賠償

導讀: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及賠償精神損害是一種肉體上、心理上的非正常狀態,是無形的、抽象的、無法準確計算的,但對精神損害給予賠償并作為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一項原則,則已為各國立法與司法實踐所普通認同。實踐中的難點是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現行立法對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有明確規定的,可以比照該規定算定賠償數額。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責任人不是故意的,因此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法院會要求得很嚴格。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及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及賠償精神損害是一種肉體上、心理上的非正常狀態,是無形的、抽象的、無法準確計算的,但對精神損害給予賠償并作為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一項原則,則已為各國立法與司法實踐所普通認同。實踐中的難點是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現行立法對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有明確規定的,可以比照該規定算定賠償數額。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責任人不是故意的,因此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法院會要求得很嚴格。關于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及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損害是一種肉體上、心理上的非正常狀態,是無形的、抽象的、無法準確計算的,但對精神損害給予賠償并作為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一項原則,則已為各國立法與司法實踐所普通認同。在我國,對于造成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不給予物質賠償,但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只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才可判令責任人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實踐中的難點是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可根據以下7個方面的因素確定:一是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二是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是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是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是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是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七是法律法規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事實上,因為在每一案件中,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不同,侵權情節不同,受害人所受損害的程度不同,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以,在具體個案中僅僅憑上述7個方面的參考因素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仍難免困惑。因此,我國有的地方對此規定了一個上限,或者同時規定了上限和下限,法官在該范圍幅度內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權。
針對于此,民法學者楊立新認為,法官可以對精神損害賠償具體數額的確定行使自由酌量權,但應在區別對待原則和適當限制原則的指導下進行。同時,他還提出了計算賠償數額的三個方法:一是概算規則。對于純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和精神痛苦的撫慰金賠償算定,適用概算規則。將案件情況分為加害人過錯程度的輕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損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雙方的經濟負擔能力及經濟狀況和受害人資歷這四種因素,其中前三種是著重考慮的因素。在計算時,首先按照當地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一般限額,分成低、中、高三個檔次,按前三種著重考慮的因素確定適用哪一個檔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這一檔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動,最后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二是比照規則。現行立法對精神損害賠償金標準有明確規定的,可以比照該規定算定賠償數額。三是參照規則。當確定精神利益中財產利益損失的數額時,可以對確定自己的訴求金額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在實踐中,提出索賠金額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是否已經造成了嚴重后果。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責任人不是故意的,因此對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法院會要求得很嚴格。對于一般的精神傷害,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第二,當地的法院是否有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如果有,應當參照這一限額提出具體索賠數額。當事人不宜超過該索賠限額提出賠償請求。
第三,如果當事人之間對索賠金額能夠調解,盡量爭取調解。由于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沒有嚴格的標準,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比較大,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當事人如果能夠達成一致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