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車禍折斷3顆牙 小孩獲得精神賠償

導讀:
一名13歲的小孩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折斷了三顆牙齒,之后將駕駛員、車主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訴請賠償后續治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近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小孩對賠償精神損失的訴求獲得支持。隨后,經交警部門勘查認定,轎車駕駛員吳某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此外,小雨牙齒折裂并未達到傷殘等級,因此小雨主張5000元精神損失費也沒有依據。那么遇車禍折斷3顆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名13歲的小孩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折斷了三顆牙齒,之后將駕駛員、車主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訴請賠償后續治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近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小孩對賠償精神損失的訴求獲得支持。隨后,經交警部門勘查認定,轎車駕駛員吳某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此外,小雨牙齒折裂并未達到傷殘等級,因此小雨主張5000元精神損失費也沒有依據。關于遇車禍折斷3顆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名13歲的小孩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折斷了三顆牙齒,之后將駕駛員、車主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訴請賠償后續治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近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小孩對賠償精神損失的訴求獲得支持。
2010年12月27日,吳某駕駛轎車撞到了正騎自行車載著兒子行駛的黃先生,車禍導致黃先生兒子小雨三顆牙齒被折斷。隨后,經交警部門勘查認定,轎車駕駛員吳某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小雨住院后,被診斷為三顆門牙斜折斷裂,先后接受了牙齒開髓失活術、牙髓摘除術、牙根管充填術等治療。雖然經過了多項治療,醫院還是開出了讓小雨家人煩惱的診治建議:因為小雨只有13歲,年齡尚小還未達到種植牙齒的條件,根據人體器官組織生長的規律,小雨只能接收后續治療,等成年后方可進行種植牙修復。
小雨出院后不久,便將轎車駕駛員吳某及其雇主邵某告上法庭,訴請法院判令兩人連帶賠償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2萬多元。小雨同時也將轎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對小雨的賠償請求,保險公司提出異議,辯稱后續治療費即小雨種植牙齒的費用尚未實際發生,并非是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應該待實際發生后,再根據相關規定核定后,確定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金額再由保險公司賠償。此外,小雨牙齒折裂并未達到傷殘等級,因此小雨主張5000元精神損失費也沒有依據。
廈門市湖里區法院審理認為,小雨接受的司法鑒定載明,其需要待成年后再植牙,因此植牙費是必然發生的費用。此外,小雨在交通事故中雖然未構成傷殘等級,但鑒于他是未成年人,其門牙等牙齒的缺損需等到成年后才可通過種植牙恢復,門牙缺損勢必對目前和今后多年的生活、學習造成影響,因此對小雨主張5000元精神損害賠償予以支持。
一審宣判后,被告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法官說法■
一審法官、湖里區法院法官蘇天勝在接受采訪時向記者介紹,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有兩個,即后續治療費用的問題和精神損失賠償的問題。
蘇天勝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依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福建正泰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載明,原告需要在成人后植牙,因此植牙費用為必然發生的費用。對原告主張的后續治療費22000元(植牙費),法院予以支持。
蘇天勝介紹,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是對精神損害的物質賠償,在一定程度上撫慰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的精神痛苦,使其痛苦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的財產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以侵權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原告傷殘的后果、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來確定。在本案中,原告小雨的受傷雖未構成傷殘等級,但是鑒于原告是個未成年人,正處于學習和成長的主要階段,其門牙等牙齒的缺損需要等到成年后才可通過種植牙齒的方式得以恢復,在其成長的這段過程中,門牙的缺損勢必對其儀容、美觀、與人交往等生活方面及發音等學習方面造成多年影響,因此,法院作出了對原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5000元予以支持的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