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最高10萬

導讀:
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望最高獲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此外,掛靠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被掛靠單位、發包人、出租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重慶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最高10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望最高獲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此外,掛靠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被掛靠單位、發包人、出租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重慶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最高10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望最高獲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此外,掛靠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被掛靠單位、發包人、出租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重慶高法日前出臺的《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對精神損害賠償進行明確細化:受害人對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法院不予支持其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受害人對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其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受害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無責任的,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處理。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戴軍說,根據重慶高法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相關規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低于侵權賠償,因此目前交通事故受害人可獲精神損害賠償最高額度為10萬元。
此外,《指導意見》還明確規定,掛靠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被掛靠單位、發包人、出租人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汽車運營企業希望以保險金或者獲取的利益為限承擔責任。對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竹梅表示,法院優先保護受害人利益:如果規定以保險金為限承擔責任,運營企業必然會選購最低金額的保險,甚至不購買商業保險;如果以獲取的利益為限承擔責任,運營企業完全可以只舉示部分獲利證據或舉證證明其沒有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