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順序是怎樣

導讀:
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工傷事故在賠償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后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復支付。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那么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順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工傷事故在賠償責任上屬于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后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復支付。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那么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順序是怎樣。關于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順序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那么,受害人在依《工傷保險條例》主張工傷賠償的同時可否依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等民事法律法規來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對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常發生爭議,法律未給予明確規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徑庭,經常出現相同情況不同對待的局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后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復支付。
對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并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項目、支付途徑分別處理,原則是:
(1)屬于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項目的,只能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復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于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2)屬于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項目,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復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于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3)屬于賠償性的待遇項目,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項目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項目。
工傷,是相對于非因公負傷而言,是因公負傷的簡稱。之前由于體制的原因我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因工作原因負傷致殘通常采用該術語,現行《工傷保險條例》已經適用于普通事業單位職工,公傷只存在于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人員,對于與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之間形成勞動關系的其他工作人員仍然適用工傷。
工傷與公傷的區別是:
主體及相互間關系不同。工傷發生在勞動關系中,也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公傷發生在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之間,這種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帶有行政屬性。
確定待遇的依據不同。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公傷待遇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能否參加工傷保險待遇不同。工傷可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傷不可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是享受相關的公傷待遇。
待遇支付主體不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公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
爭議解決途徑不同。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解決。對單位公傷待遇有異議的,只能先通過人事爭議仲裁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的死亡、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親屬必要的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康復、社會康復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職工在發生工傷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依法進行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其中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職工應依照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待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中針對工傷保險費繳納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應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以北京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2%-2%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