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財產保全案例

導讀: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原告于2008年8月27日向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后續手術費、治療費等損失,為保證將來人民法院的判決能得到有效執行,有必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被告張大軍所有的暫扣于貴陽市交警一大隊的貴A1012022變型拖拉機一輛進行保全,要求貴陽市交警一大隊不予放行。那么交通事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原告于2008年8月27日向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后續手術費、治療費等損失,為保證將來人民法院的判決能得到有效執行,有必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被告張大軍所有的暫扣于貴陽市交警一大隊的貴A1012022變型拖拉機一輛進行保全,要求貴陽市交警一大隊不予放行。關于交通事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案例
2008年7月30日上午9時左右,被告王家坤駕駛車主為被告張大軍的貴A1012022號變型拖拉機經過貴陽市北路眾成混凝土公司工地路段,由于被告王家坤操作不當,掛到該工地圍墻,致使圍墻坍塌,砸傷正在圍墻下方休息的原告,致原告頭顱及胸腹部多處重傷,當日,原告即進入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治療,住院至2008年8月17日,由于二被告人不愿承擔責任,原告無力繼續支付醫療費而不得不提前出院。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原告于2008年8月27日向貴陽市云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后續手術費、治療費等損失,為保證將來人民法院的判決能得到有效執行,有必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將被告張大軍所有的暫扣于貴陽市交警一大隊的貴A1012022變型拖拉機一輛進行保全,要求貴陽市交警一大隊不予放行。
由于種種原因,原告一直沒有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等原告決定起訴時,交警那里只有兩天的時間就要放車了,所以,必須趕在交警放車前將車子保全下來,否則以后的判決將無法執行。訴訟保全需要提供三萬元的財產擔保,原告自己沒這個能力,由于該交通事故同時涉及工傷情形,原告所在公司怕獨自承擔全部責任,便積極支持原告起訴車主及駕駛員,不僅承諾墊付訴訟費和律師費,還愿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財產。我接案后,當日便趕寫出訴狀和財產保全申請書,整理好材料,拿到法院去立案,案子很順利地立起來了,可立案庭不收訴訟保全申請書,說要等案子到審判庭后再直接交給承辦法官。我想也罷,反正我們這邊財產保全擔保的手續還沒辦下來,就明天再來吧。從立案庭出來時,時間已是下午五點鐘了,為了趕時間,我決定馬上去原告所在的公司辦財產擔保手續,由于公司所在位置較為偏遠,我先跟公司有關負責人員聯系好,再打的過去,等到達公司,時間就是下午五點四十了。公司一開始準備拿一臺價值十幾萬元裝載機作為擔保,考慮到法院那里不便控制裝載機,我便建議公司提供沒有經過抵押的辦公車輛進行擔保,那位負責人想了一會,同意以公司所有的價值約人民幣九萬元的貴A-J8311轎車一輛作為財產保全擔保。于是,他找出購車發票,再以公司名義出具一個擔保函,兩樣東西一齊交給我,擔保所需的手續就算齊備了。
第二天,我和原告親屬到法院立案庭詢問案子在哪個庭哪個法官手里承辦,立案庭告知交由民三庭席法官辦,到民三庭席法官辦公室詢問,得知席法官出外開庭去了,不知何時回來,這可如何是好呢?想了想只能找民三庭庭長反映下特殊情況,看看有沒有什么辦法,結果得到的答復是,保全的事必須等席法官回來再說,且只能活封,不能死封。既是如此,就等席法官回來吧,于是讓原告親屬給交警打電話,請求再寬限一點時間,交警同意了,但只寬限一天。當天分時段撥了五六次席法官辦公室的電話,與席法官同一辦公室的其他法官都說他還沒回來,財產保全的事情就被拖到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了,第三天一早,法院剛上班,我和原告親屬就到辦公室找席法官,謝天謝地,席法官終于出現了,可當聽到我們說的是交通事故案件時,席法官立馬說搞錯了,交通事故的案子應該由民一庭辦,我和原告親屬趕緊到立案庭詢問,立案庭說確實搞錯了,是由民一庭韋法官辦。怎么會搞錯了呢?要知道我們的時間有多么的寶貴啊!我和原告親屬非常氣憤,卻又無可奈何,只得馬不停蹄地跑去民一庭查看,民一庭告知案子還沒交過來,我們又趕緊去找書記官室,書記官室沒人,等了約半小時,書記官來了,把案子找出來,跟我們一起送到民一庭去,誰知這回剛剛還在的民一庭庭長又不見了,辦公室門緊閉,找承辦的韋法官,韋法官也不在,于是書記官又把卷宗拿了回去。怎么辦?我們都有點急了,合計一下便決定去找分管副院長,進辦公室一看才知道分管副院長是個女的,從執勤保安那里得知她姓張,張院長態度非常和藹,聽我們說明情況后,她立即聯系民一庭杜庭長,并要杜庭長聯系韋法官為我們辦理財產保全,見張院長如此幫忙,我和當事人十分感激。在張院長的關照下,杜庭長很快出現了,韋法官有事不在,便臨時換了個在辦公室的張法官,卷宗終于從書記官手里遞到杜庭長手里,再從杜庭長手里遞到張法官手里,辦到這一步,時間已從上午九點走到了下午四點半,再有半小時交警就要下班,估計時間是來不及了,便讓原告親屬與交警聯系,向交警說明情況,要求其無論如何將車留到第四天早上,還好,交警又同意了。張法官看過卷宗后,一開始不同意讓交警繼續扣車,只同意查封車輛戶口,后考慮被告賠償能力有限,加之原告亟需繼續治療,還是給出了個查封被告車輛的裁定,同時出了個協助執行通知,要求交警繼續扣車,不予放行。張法官制作好這兩個司法文書后,時間剛好五點,交警、法院都該下班了,于是張法官把文書交給我,讓我第二天代為送達到交警隊。
立案后的第四天,也就是張法官制作財產保全司法文書后的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把查封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交到交警隊,交警隊在送達回執上做了簽收。做好這一切,走出交警隊,我長出一口氣,感覺非常釋放,非常輕松。
事實證明,財產保全是非常及時而必要的,本來被告一直在逃避責任,在得知車輛被法院查封后,被告很快主動提出和解,兩天后,原被告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人民幣現金兩萬元,原告立即向法院申請撤訴,同時解除對肇事車輛的查封,此后雙方兩清,再無糾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