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計算交通事故賠償死亡賠償金?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交通事故賠償中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那么怎樣計算交通事故賠償死亡賠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交通事故賠償中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關于怎樣計算交通事故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交通事故賠償中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1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注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的死亡補償費就是此問中的死亡賠償金,這屬于在同一司法解釋中出現對同一事項用語不一致的問題,是立法上的問題,二者的含義是一致的。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