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怎么從保險公司賠付

導讀:
被車撞了應該找對方賠錢,對方會找保險公司來處理,給你的損失定價,然后對方拿你的發票去保險公司報銷。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對方,需要開具公安部門事故證明,自己保險公司僅賠7成。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那么被車撞了怎么從保險公司賠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車撞了應該找對方賠錢,對方會找保險公司來處理,給你的損失定價,然后對方拿你的發票去保險公司報銷。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對方,需要開具公安部門事故證明,自己保險公司僅賠7成。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那么被車撞了怎么從保險公司賠付。關于被車撞了怎么從保險公司賠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車撞了應該找對方賠錢,對方會找保險公司來處理,給你的損失定價,然后對方拿你的發票去保險公司報銷。請記住,你的損失第一責任人是對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對方,需要開具公安部門事故證明,自己保險公司僅賠7成。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一)交通費:需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出租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都是公共汽車費用,才可以報。
(二)營養費:需要做傷殘鑒定,根據醫囑可以適當賠償營養費用。
(三)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稅單(如果退休了,領取退休工資,無誤工費用)。
(四)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方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個地區的生活水平來的。
(五)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方的證明,已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六)醫藥費用:醫院的發票扣除不屬于醫保范圍及不合理的用藥費用,(進口藥費基本都被剔除)
(七)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確定。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