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方可申請法律援助嗎

導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那么交通肇事方可申請法律援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那么交通肇事方可申請法律援助嗎。關于交通肇事方可申請法律援助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的來說就是首先要看是否滿足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當然包括一般條件特殊情況,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較晚,但經過20多年的發展也是日益成熟,對于經濟困難或特殊的案件還是可以積極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的。
法律援助的對象
1、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被告人。
2、公民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服務,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
3、刑事訴訟中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因經濟困難需申請法律援助的。
我們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我們在享受法律援助的過程中我們也有自己要履行的義務:
1、據實提供案件的真實材料,不能謊報欺瞞;
2、配合法律援助人員的工作;
3、如果受援人通過此項案件能夠得到較大利益時,按規定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費用。
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哪些:
在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我們要注意看看是否在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之中:
1、因為申請人的錯誤或者責任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案件;
2、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案件的相關證據和材料;
3、不需要訴訟的案件而直接由行政機關處理;
4、申請人不如實提供證據,出具虛假證明來欺騙法律援助工作者;
5、需要訴訟的案件是屬于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類的糾紛;
6、其他經過管理部門認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有關條款適用問題的意見》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和第一百零一條對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分別適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