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答疑:駕校內出現交通意外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
駕校立即撥打120將陳某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但最終沒能挽回陳某的生命。趙先生認為投交強險就是保證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可是現在真出事了,保險公司卻撇清責任,學員沒有駕駛證才來學車,保險公司因為這個理由不予賠償實在太荒唐了。那么律師答疑:駕校內出現交通意外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駕校立即撥打120將陳某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但最終沒能挽回陳某的生命。趙先生認為投交強險就是保證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可是現在真出事了,保險公司卻撇清責任,學員沒有駕駛證才來學車,保險公司因為這個理由不予賠償實在太荒唐了。關于律師答疑:駕校內出現交通意外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簡介】
李滄一家駕校訓練場內,一名學員在教練員不隨車指導的情況下獨自駕車練習,結果撞入休息工棚,導致另一名學員重傷搶救無效死亡,但是在賠償問題上卻遇到麻煩。昨天該駕校負責人趙先生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稱,駕校在事故發生后對受害人積極進行了賠償,但是當駕校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卻被保險公司拒絕了,理由是學員是"無證駕駛"。
學員開車不當釀事故
李滄區某駕校校長趙先生介紹說,2月25日,駕校教練員鐘某教學員梁某練車,在陪練了一會倒樁后,鐘某稱下去抽根煙,讓梁某先自己練著,沒想到梁某在獨自練習時,竟手忙腳亂地駛入休息工棚中,重重地撞上了準備駛出工棚練習的另一輛教練車,車上學員陳某當即被撞得昏迷不醒。駕校立即撥打120將陳某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但最終沒能挽回陳某的生命。
車禍發生后,在交警部門的調解下,學校一次性補償給死者陳某父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總共約40萬元。由于梁某所開的教練車駕校在2009年6月就投了交強險,于是駕校在賠償了陳某父母后,找到保險公司理賠,沒想到等來的卻是保險公司的"拒賠通知書",理由是肇事學員梁某屬于"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趙先生認為投交強險就是保證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可是現在真出事了,保險公司卻撇清責任,學員沒有駕駛證才來學車,保險公司因為這個理由不予賠償實在太荒唐了。
【律師點評】
交強險法定不賠
究竟保險公司該不該賠償,記者就此采訪了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的褚麗娜律師。褚麗娜認為,本案在駕校訓練場內發生,雖然發生地不是法律狹義上的交通道路,而是發生于道路之外,依法還應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理,即在本案中,保險公司的確沒有賠償責任。
褚麗娜解釋說,交強險是一個社會公益性很強的險種,車主投保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時地提供賠償,但是其賠償范圍也是有限制的,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屬于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的保險公司沒有賠償責任的情形之一。該類事故中,保險公司只有在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而且這種墊付是可以事后向致害人追償的。所以,本案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是符合法律規定的。[page]
責任還得駕校承擔
隨著有車一族的增多,為了獲取駕照,到駕校學習的人數也在急劇增加,駕校在盈利的同時也承擔著非常大的風險。褚麗娜認為,本事故的發生正是由于教練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隨車指導,致學員梁某在學習駕駛中駕駛行為失當造成,是教練員的失職行為所致,責任應由教練員承擔;而教練員行使職務期間,屬職務行為,其所承擔的責任應為駕校承擔。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而教練員在從事職務過程中產生的責任依法應由駕校承擔,因此,駕校應當加強對教練員工作責任心等素質的培養,避免經營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