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取保候審的流程怎么走

導讀:
經有關機關審查后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法律法規一、《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一、異地取保候審的流程怎么走?
外地人與當地人取保候審的條件都是一樣的。經有關機關審查后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被取保侯審人要持有關手續到經常居住地或者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報告,接受監管,并保持通信暢通,隨傳隨到,嚴格遵守關于取保候審人員的各種規定。
二、取保候審的兩種方式?
(1)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在異地取保候審的流程并沒有什么區別,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取保的條件的,是可以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取保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來進行認定。
法律法規一、《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誣告陷害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十七條的規定,誣告陷害罪的主體是任何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屬于一般主體。
但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雖已年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犯誣告陷害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嚴重嗎
1、自然人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