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離婚多久能拿到離婚證

導讀:
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核后,符合離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法院判決離婚后,法院判決書就等同于離婚證,同時法院會郵寄一份判決書給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審核了,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法院判離婚要多久:離婚的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如案情不是很復雜,法院一般會按簡易程序來審理。
一、法院判離婚多久能拿到離婚證?
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法院判決離婚后,法院判決書就等同于離婚證,同時法院會郵寄一份判決書給戶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審核了;法院判決離婚后,此男女雙方就不是夫妻關系了,如果后悔了又想在一起成為夫妻,那必須再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復婚手續),否則就只是同居關系,而不是合法夫妻。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法院判離婚要多久:
離婚的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如案情不是很復雜,法院一般會按簡易程序來審理。如案情較復雜,法院會按普通程序審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律的相關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二、私下簽訂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批準。
離婚是怎樣的流程
離婚的流程取決于離婚的方式。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核后,符合離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應由一方攜帶訴訟狀和相關證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對于調解無效,雙方確實感情已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