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分居6個月可以直接離婚嗎

導讀: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目前我國的離婚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核實雙方確實自愿離婚時,發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已經分居6個月可以直接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雙方確實自愿離婚時,發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那么已經分居6個月可以直接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6個月可以離婚了嗎,看情況,具體如下:
1、雙方自愿離婚,對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相關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由想離婚的一方收集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寫好起訴狀,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在確認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之下,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否則,不準予離婚。
二、離婚要不要經過法院?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目前我國的離婚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不需要經過法院,但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雙方確實自愿離婚時,發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時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法官會判離婚。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應該怎么證明夫妻分居兩年
1、分床不分房,法院難認定是分居
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飯。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并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3、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