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導讀: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起訴的條件,《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因此,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才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系。提起離婚訴訟一方,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則,就是法院管轄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決。那么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起訴的條件,《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因此,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才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系。提起離婚訴訟一方,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則,就是法院管轄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決。關于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當然可以,只要想離婚,隨時都可以,沒有分居多久的時間限制。而法院判定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但是如果分居六個月是不能判定為離婚的,民法典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才能判定離婚。因此,如果想通過分居這一途徑離婚至少要等滿兩年。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起訴的條件,《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多久判離婚?法院在什么情況下才會判離婚?
1、法院如何認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如果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關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并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才會予以判離。
2、法院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不在一處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間義務的。當然以上事實要用證據證實,或對方承認。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賃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個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說清,法院也不好認定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況下,很難說清分居是不是因為感情不和。
(3)分居已滿兩年。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才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人民法院審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7條曾規定,夫妻分居滿三年人民法院才可以判離,現在《民法典》規定為2年,更體現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三、法院處理離婚流程
第一步就是起訴。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系。一般來說,離婚訴訟的原告,也就是提出離婚的一方,應該向對方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方并不是居住在戶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申請了。起訴的時候,原告應該提交訴狀和相關文件,比如說雙方的個人信息,訴訟的請求和相關的原因、實際情況,并且呈上相關的證據、證人信息。
第二步,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審理,這就包括了審理之前做好準備、進行調解和開庭審理三個階段。在審查階段,審判人員會審閱訴訟的相關材料并且進行調查和證據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會對當事人先進行調解,看是否能達成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就要開庭審理,進行詢問和法庭辯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調解成功,雙方能和好的,法院就會將協議記錄存檔,但一般不會發放調解書。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則發放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第三步,進行最終的判決。法院會根據庭審結果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也會宣判最后的判決結果。法院宣判的時候都是公開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會在十天之內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則是在宣判后發放判決書。如果夫妻雙方有任何一方對結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階段。
提起離婚訴訟一方,人民法院管轄范圍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則,就是法院管轄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決。如果被告有超過1年的時間不在居住地居住的,才會按照原告所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