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幾年

導讀: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折舊賠償的方式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可以進行物價定損后,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的折舊損失。那么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那么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三者商業責任與交強險有什么區別?
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以下簡稱商業險的主要區別如下:
1、交強險是國家強制投保的,而商業險是自愿的,故您必須購買交強險。
2、交強險的保證范圍廣,而保險金額低,商業險的保障范圍相對狹窄,而保險金額高,保障范圍方面,發生保險事故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折舊賠償的方式
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可以進行物價定損后,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的折舊損失。從民法理論上講,受害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中規定的侵權損害對象不僅包括權利,而且包括權利以外的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車輛減值損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損失的構成條件,能夠作為一種民法上損失進行認定,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故車輛減值損失是一種屬于民法范疇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就此主張權利,就侵權所致全部損失予以救濟。對于車輛減值損失數額的認定,應依據法定的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果來裁判,法官不得隨意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