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脅恐嚇怎么報案

導讀:
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者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收到威脅恐嚇根據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1、若收到的威脅恐嚇以求簽訂合同的,被威脅恐嚇人可以以受脅迫為由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這是屬于民事脅迫領域的處理;2、若威脅恐嚇達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威脅恐嚇的程度達到了完全剝奪被害人的意志自由的,有可能構成搶劫罪,此時可以向公安報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那么被威脅恐嚇怎么報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與案件本身或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特殊關系的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不得參加本案處理工作的一項訴訟制度。,那么被威脅恐嚇怎么報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應當向公安部門進行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者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二、被威脅恐嚇怎么處理?
收到威脅恐嚇根據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若收到的威脅恐嚇以求簽訂合同的,被威脅恐嚇人可以以受脅迫為由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這是屬于民事脅迫領域的處理;
2、若威脅恐嚇達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威脅恐嚇的程度達到了完全剝奪被害人的意志自由的,有可能構成搶劫罪,此時可以向公安報案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調取一級分類欄目}法律法規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刑訴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刑事訴訟中的回避。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與案件本身或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特殊關系的偵查、檢察和審判人員,包括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不得參加本案處理工作的一項訴訟制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9條、第31條的規定,下列人員適用回避: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28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以上人員應當申請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證人、鑒定人、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此外,《刑事訴訟法》第192條、第206條分別規定:“原審人民法院對于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因此,曾經擔任過該案某一審判階段審判工作人員不能再次擔任該案的審判工作,也應當回避。而且根據有關司法精神,曾經擔任過本案偵查的人員不得再擔任本案的起訴、審判工作,曾經擔任過本案起訴工作的人員不得再擔任本案的審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