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哪個定金可以退

導讀:
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違約解除的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關于解除的效力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一、定金和訂金哪個定金可以退?
答案: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一般原則是訂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返還,給付定金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
1、目前我國在我國的法律上,訂金這個概念是不明確的,但在我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
簡單來說就是,你訂金給對方再多,即使你違約了,對方也要退還給你,所以如果是簽訂的協議上寫的是訂金,那么你就不用擔心,錢肯定能要回來。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
訂金能退,定金一般不能退。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解除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解除包括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即通常所稱的協商一致解除和法定違約解除。在協議解除時,由于是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一個新的協議,將原來的合同解除,此時是否有溯及力完全看當事人的意思,當事人在協議中約定有溯及力的就有溯及力,沒有約定的則由法院和仲裁機關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是否有溯及力。
即雙方權利義務原則上是可以協商。在違約解除的情況下,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關于解除的效力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