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離婚孩子判給誰 怎么判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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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離婚孩子判給誰?
關于離婚孩子歸誰分的情形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二、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怎么判?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
婚姻家庭法律法規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