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的正確流程需要蓋章嗎

導讀:
關于簽合同的正確流程需要蓋章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簽合同的正確流程?
1、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
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是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
2、資信審查
當你選擇了準備與對方談判簽訂合同時,需要對對方進行資信審查。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
3、洽談協商
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的不同意見經過反復協商,討價還價,最后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就是洽談協商。
4、擬定合同文書
擬定合同文書是將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用文字表述出來。
5、履行合同生效手續
在合同文書擬定后,雙方當事人已完全認可的時候,就要辦理合同訂立的最后一道手續,即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首先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合同上簽字。其次,按照我國的習慣,要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合同訂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據國家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的,則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二、簽合同的正確流程需要蓋章嗎?
可以蓋也可以不蓋。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
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么章,我國《民法典》未作明確規定。現實中,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
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于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么財務章也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