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導讀:
根據《繼承法》第2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規定: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然后再按繼承法第33條和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的規定清償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繼承法》第2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規定: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然后再按繼承法第33條和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的規定清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