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公證需要多久?繼承權公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遺產繼承可以說是涉及財產比較多的一次行為,而被繼承人可以對遺產進行任意處理,并且繼承權同樣也是可以公證,那么繼承權公證需要多久?繼承權公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跟著大律網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繼承權公證需要多久?
根據公證法的規定: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7,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繼承權公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公證辦理流程:
一、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繼承權公證需要哪些人到場?
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在場,不到場的話,需要說明情況并做出書面聲明放棄遺產繼承。她可以委托人把房產證辦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協議。如果她一直不處理,就只能通過訴訟解決。到時在憑判決書過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第15條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7條,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