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申請復核有什么流程?

導讀: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后,要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復核,但不能申請復議或訴訟。那么交通事故復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后,要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復核,但不能申請復議或訴訟。那么交通事故復核書多久時間出結果?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復核書多久時間出結果?
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是有期限限制的,應當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應當在30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三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二、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程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審查
4、作出復核結論。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的步驟是怎么樣的?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及時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不能申請復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1)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2)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3)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由于目前,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行為,不再是一種具體的行政行為,只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使用,當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前述的復核只是公安機關內部的一種自我糾正,在公安機關自己監督自己的情況下,申請復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為當事人提供了一條進行救濟的途徑。
3、在提出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維持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在民事訴訟中就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舉證,推翻交通市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當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作為一種證據來使用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責任比例提出異議,但當事人應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注意事故現場附近是否有攝像探頭等等,以便在訴訟中及時提供證據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可申請對事故發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但由于法官并非專業的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若當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法官是不會輕易否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的。
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復核,一般都是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人員,對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結論存在爭議,對同一場交通事故申請復核的次數只能是一次,三天之內沒有提出書面申請的,就不能再申請復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