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婚姻有什么法律后果?武漢離婚找律師

導讀: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被迫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被迫結婚怎么撤銷?
一、武漢離婚找律師——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
無效婚姻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這里“自始無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記機關、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關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在未經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按無效對待。
產生兩個法律后果:
1、人身關系方面。當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但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婚姻法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2、財產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間的財產由當事人自己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應當允許合法婚姻當事人參加訴訟,以維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二、武漢離婚找律師——被迫結婚怎么撤銷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應提交相應的材料。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可撤銷的婚姻必須由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才能確定該婚姻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僅有可撤銷的事由而無撤銷行為的,其婚姻效力并不消滅。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意思表示,須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作出。申請撤銷具體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人民法院審查后確屬應撤銷情形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2、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
以上就是對可撤銷婚姻的相關內容介紹,有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后果,以及被迫結婚怎么撤銷的解答,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想在武漢離婚找律師的話,可以咨詢法律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