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里面債務方面怎樣寫

導讀: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會因為債務、遺產等等因素來進行劃分,離婚協議未提及債務債權人時,被隱瞞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這一協議的。那么,離婚協議里面債務方面怎樣寫?下面大律網專業律師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離婚協議里面債務方面怎樣寫
1、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然后雙方還必須對償還的數額達成約定,確定各自償還的債務;
2、夫妻雙方還可以約定共同債務由一方償還,另一方不承擔償還義務,債權人也同意該約定的,對債權人也有效,否則只在內部有效,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償還債務。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只寫了債權沒寫債務怎么辦
一般來說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個人債務不需要共同償還。
如果在雙方離婚時,未在離婚協議中說明債務的情況,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
也就是說,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屬于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于個人債務;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未執行多久失效
民法典規定,夫妻協議離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另一方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所以離婚協議書有效期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