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撞倒道路上的護欄,交警說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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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有粉絲在大律小程序上咨詢發生了交通事故,把道路的欄桿撞壞了,現在交警說我逃逸,我該如何應對?
1、撞了護欄離開算逃逸嗎?
如果把道路上的隔離護欄撞壞了,未及時報警處理就自行離開現場的,就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撞倒護欄,一是道路設施損毀,二是對通行車輛的行駛造成影響,存在安全隱患。若撞了護欄后沒有報警就離開現場,屬于交通肇事逃逸。撞了隔離護欄交警是會查的,監控都是會記錄下來的。交警將會到現場查看護欄情況,且要找目擊證人或查監控找到護欄被撞的時間,查到車主的信息并通知車主處理。撞隔離護欄逃逸具體如何處理,關鍵還是得看情節的嚴重性。若只是輕微刮蹭護欄且肇事者態度良好,那么問題不大。若撞到或損毀護欄,影響到他人的行車安全,后果則很嚴重。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行人應在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處理中心),并且清楚地說明事發地點。
2、哪些情況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以上八種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逃逸行為,并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會受到什么處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其違章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符合下列第一、二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項的,處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罰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項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
(六)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
對前款第一、二項的機動車駕駛員,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的機動車駕駛員,并處吊扣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五條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一)逃逸;
(二)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三)隱瞞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禍于人;
(五)其他惡劣行為。
總而言之,撞壞護欄,應該及時報警處理,該賠償的賠償就好了,損壞公共財產都應該自覺主動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