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導讀: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在追收債務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在訴訟前或者在訴訟過程當中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那么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網友咨詢: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法幫網律師解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在追收債務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在訴訟前或者在訴訟過程當中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那么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網友咨詢:
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時,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法幫網律師解答:
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面臨的法律風險有:
1、申請財產保全過限,給被申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間起訴致財產保全解除,引發賠償訴訟。
3、保全措施不當致使判后無法執行。
4、保全措施不完備,致使財產保全落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法幫網律師解析:
防范財產保全風險的主要措施:
1、合理確定申請財產保全的范圍。債權人應當通過多種渠道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擴大保全財產的選擇面,根據訴訟請求范圍或案件實際,盡可能選擇那些價值相對穩定的物品進行保全,以達到財產保全的效果,確保將來判決的有效執行。
2、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方式后應當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訟。如果不起訴,必須與債務人落實還款計劃及有效的擔保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后,仍要繼續加強對債務人財產的監控,防范債務人拖延時間,轉移財產逃債,一旦出現不利情況,應立即起訴,并申請采取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措施。
3、加強對被保全財產的監控,防止債務人轉移、處分保全財產。債權人應密切關注債務人的動向,判斷債務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的情況。
申請財產保全的目的在于對財產進行合法的凍結,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私自轉移共同財產。需要注意的是,司法機關一般不會主動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財產保全,只有在當事人提供了相關司法證據的前提下,并向司法機關申請進行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才會視情做出財產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