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擦傷如何做傷情鑒定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受傷的,這類交通事故要報警,由交警到現場進行處理,受害人傷情比較重的,應當及時送院進行治療,再對現場進行調查,那么交通事故輕微擦傷怎樣做傷情鑒定?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輕微擦傷如何做傷情鑒定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輕微擦傷的,如果就賠償產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人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該攜帶的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