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

導讀:
工程建設合同是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我們很多企業為什么多交了印花稅,因為這些合同看起來是相關的似是而非,判斷不清楚,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稅,工程建筑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下面看下大律網專業律師對此的解答。
工程建筑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
簽訂合同的各方都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稅目稅率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建筑合同印花稅怎么交
建筑合同印花稅是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額乘以萬分之三。
交印花稅的項目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相關問答:
簽訂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保險合同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因此,簽訂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合同,應按照財產保險合同繳納印花稅。
簽訂設備監測服務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產權轉移書據;
營業賬簿;
權利、許可證照;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設備監測服務合同非印花稅應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