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對方沒有錢還會被判刑嗎?

導讀: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遇到欠款無法收回的情況,我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那么欠錢多少能立案呢?不還錢會被判刑嗎?接下來就和大律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是怎么樣的吧
一、欠錢多少能立案?
其實理論上,無論欠款金額是多少,只要起訴到法院,都是會立案的。因為借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民事權利是以維權為目的,立案要求與款項數額沒有直接關系。
也就是說,只要是有人欠你錢,如果他不還的話,你準備把這筆錢要回來,這樣不管多少錢,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訴他,法院都會給你立案,一分錢也可以。
若對方欠你的錢不還,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可以到他的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起訴,及時起訴要他還錢。
但是需要考慮的是值不值得,因為打官司也是有成本的:
1、當事人成本:起訴需要承擔訴訟費的預交義務,當事人須考慮是否得不償失(有的省市只要你勝訴了,案件受理費法院是會退給你,改為向被告征收的);
2、司法成本:即法律資源的占用,司法機關須將有限的司法資源運用到需要法律調整的地方與對象;
3、時間成本:自己跑的話,先去立案庭立案,立上案之后就是等著分配到哪個法官,等著傳票,開庭之前還要調解一下,調解不成再開庭,開庭之后等判決,之后半個月看是否有上訴,如對方不主動還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般來說,如果數額不大,審理期限為3個月;如果數額大,審理期限為6個月。如果其名下沒有財產,只有等待有還款能力時執行。
所以金額太小法院不予立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有的地區內部掌握是1000元至3000元為立案基點。
二、欠錢會被判刑嗎?
單純的欠款是不會被判刑的,但是如果在對方提起訴訟,并取得生效判決,申請了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最高可以判七年,這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哪些?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一定要在起訴前固定好證據,否則就容易敗訴: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欠債不還,勝訴后,對方還是不給錢,可以立馬向法院申請強制。強制執行還是沒有錢,申請列為老賴黑名單限制高消費。
比如限制子女上某某國際學校、某某雙語學校等,限制購買房屋車輛,限制旅游,限制入伍入黨,當選村長、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出入境、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等150項權利。
綜上:
只要符合立案條件就會立案,跟欠錢的多少沒關系,如果法院判決生效,而不履行的話就會判刑。當他人欠錢不還時,最好是先嘗試與其溝通、協商。還是不還錢的,可以通過法律解決。但是訴訟也得考慮下成本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