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內容是擔保人寫的有效嗎

導讀:
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成立的重要證據之一,進行民間借貸時,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這樣出現借款糾紛后,出借人才有證據主張債權,那么借條內容是擔保人寫的有沒有效?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借條內容是擔保人寫的有效嗎
借條內容是擔保人寫的,如果有真實發借貸行為,并且借條內容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條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有約定利息但沒明確,還能要利息嗎
實際上,就法律上的規定來說,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貸規矩,民間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但是要是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就應當支付利息。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
可是就利息約定不明確時候,實際情況就不相同了。
出借人借出錢后沒有明確約定利息的,等到還錢的時候主張支付利息的,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但是,如果出借人能夠舉證證明雙方按照以往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當地類似情況通常利息多少,法官就會根據綜合情況酌情確定利息。
但這里面也有個值得注意的問題,那就是由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較大,當事人主張的利息不確定較強,如果涉及的金額較大,建議還是委托相關的專業律師代理。
最后,在要求借款人借條的時候,要不確定怎么算利息的,其實只要以下一點要求,那就是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