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可以向甲方要工人工資嗎

導讀: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才能承包建設工程,個人是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所以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個人是不合法的,要承擔法律責任。那么,勞務分包可以向甲方要工人工資嗎?
勞務分包可以向甲方要工人工資嗎
如果承包工地的沒有是用工主體資格,則可以問發包方要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部發【2005】12號《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發包和個人承包連帶責任】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分包與專業工程分包之間的區別
1 、勞務分包與專業工程分包最核心的區別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內容或者標的不同,兩者涵蓋的范圍有明顯的卻別。 勞務分包的內容僅僅為工程施工中的勞務部分。
專業工程分包則包含完成專業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專業技術、管理、材料的采購等等。
專業工程分包的內容一定包含勞務內容,勞務分包在專業工程范圍內只是專業工程分包內容的一部分。
2、在勞務分包和專業工程分包的主體選擇上是不同的。
我國對建筑企業施行資質管理制度。如上文,對建筑企業的資質分為三個序列,即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勞務 分包要求勞務分包企業具有勞務分包資質,而專業工程分包要求專業承包企業具有專業承包資質。
3 、法律對勞務分包和專業工程分包的管理不同。《建筑法》中對專業工程分包有明確規定。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在承包合同中約定或者得到發包人的同意。 雖然目前對勞務分包的規 定并沒有上升的法律層面,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 法律問題的解釋》 中規定 “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 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可見最 高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中是認可勞務分包行為的。
4 、專業工程分包允許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施工中的勞務分包給勞務分包企業,但是不得將 專業工程本身再分包。勞務分包企業不得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或者轉包。
5、在勞務分包企業履行勞務分包合同中的勞務義務后獲得的是勞務報酬和一定的勞務管理費用。
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履行了工程分包合同后獲得的工程價款中除勞務報酬部分外還有提供的技術、管理、材料等費用。這一區別也是由勞務分包與專業工程分包的內容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