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了要去交警隊簽什么協議

導讀:
在發生車禍之后其中一方的當事人不想要將事情給鬧大,而受害者這時候又沒有太大的傷害,于是雙方就商量著通過私了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矛盾。但是受害者覺得自己要去交警對簽訂協議才會更加的安心。大律網小編給出下面意見。
車禍私了要去交警隊簽什么協議
協商好的話,可以一起到交警隊遞交協議書,同時讓交警出具調解協議書,作為公正,但協議只是本次事故民事賠償部分,行政處罰或者刑事部分是有交警部門作出的。
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