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嫁有贍養能力可否申請低保

導讀:
現實生活中,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我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賦予收入困難的人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待遇,那么,子女出嫁有贍養能力的情況下可否申請低保待遇呢?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子女出嫁有贍養能力可否申請低保
子女出嫁有贍養能力并非申請低保的法定條件,只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就具有申請低保的資質。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二條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二、采取虛報、隱瞞等方式騙取享受低保待遇的如何處罰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定,采取虛報、隱瞞等方式騙取享受低保待遇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十四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節惡劣的,處冒領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一)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按規定告知管理審批機關,繼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